这些措施对利用低谷电进行蓄能供热的项目具有实质意义。
该负责人认为,在这种严峻的市场形势下,五大发电集团要努力降低成本,通过管理、科技创新、调整投资结构等方式降本提效。发电集团有关负责人指出,对煤炭产业,除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煤矿外,原则上都要进行处置。
在经济新常态下,电力需求低速增长,五大集团发电量出现负增长,但绿色转型步伐加快,面对市场形势,亟须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以提升企业竞争力。我国电价总体水平偏高,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是工业用电价格比美国高出50%左右。虽然电力行业过剩局面显现,但发电装机容量继续快速增长,折射出区域性产能过剩风险加剧。三去一降一补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每一项都与五大发电集团息息相关。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分析认为,电力需求增速将长期处于低位波动。
对电源产业,特别是燃煤发电,要转变原有惯性思维,把控节奏,择优择机有序推进。几家发电集团也表示,将把握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最近国家支持清洁能源消纳的有关政策,尽力减少弃水、弃风、弃光损失。《意见》要求,结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动石化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石化企业开展区域电网试点和增量配电业务。
今天(8月3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努力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等指导意见,同时给出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帮扶办法。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关闭退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完善化工园区监控、消防、应急等系统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拓市场,坚持创新驱动,改善发展环境,着力去产能、降消耗、减排放,补短板、调布局、促安全,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石化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在按规定承担并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条件下,其自用有余的上网电量可与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同样享受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围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高端需求,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成立若干新材料产业联盟,增强新材料保障能力。二、重点任务(一)努力化解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巩固现有竞争优势。
引导金融机构实行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大力发展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石化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对外合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安全环保压力加大等问题,制约了石化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步伐。石化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比十二五末下降8%、10%和14%。积极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依法维护公平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按照深化税制改革的要求,加快化学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发展专用装备制造和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二)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合成树脂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分别负责)(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品质量,大力发展高端产品,增强市场有效供给能力。
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相结合。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不断拓宽传统产品应用领域,加快推进新型产品应用示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四)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以及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大对石化产业技术改造、高端产品发展、绿色安全生产、智能制造试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科技研发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和联网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七)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坚持增加供给与扩大需求相结合。
新建炼化项目全部进入石化基地,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化工园区。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我国大型石化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前做好风险应对预案。
结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动石化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石化企业开展区域电网试点和增量配电业务。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化工新材料等高端产品的自给率明显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扩大石化产业智能制造试点范围,鼓励炼化、轮胎、化肥、氯碱等行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炼油、乙烯、芳烃新建项目有序进入石化产业基地。
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卫生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截至目前,安徽电网运行平稳,全省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稳有序。7月24日晚,全省最大用电负荷达3142万千瓦,7月25日晚达3291万千瓦,7月26日晚达3334万千瓦,7月29日晚达3352万千瓦,4次刷新历史纪录。
其中,7月29日晚全省用电负荷较去年最大负荷增加349万千瓦,同比增长11.62%。安徽电网保持平稳运行,得益于一大批重点工程在高温到来前及时投运,大幅提升了供电能力。
与此同时,省电力公司积极做好新机组并网服务工作,合理安排发电机组检修工期,保证高温大负荷期间发电机组稳发满发。7月31日从安徽省电力公司获悉,自7月20日起,全省普遍维持高温晴热天气,用电负荷持续攀升。